《中国花卉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的精神和要求,促进花卉行业标准化发展,4月21日,中国花卉协会发布《中国花卉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管理办法》,在全行业内开展花卉相关团体标准的制订、推广与实施工作。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中国花卉协会将开展的团体标准制定将以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为目标,聚焦花卉业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优先在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领域制定团体标准,填补标准空白。中国花卉协会将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鼓励在条件成熟时申请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办法》中提到“制定花卉团体标准将有利于科学合理利用花卉资源,推广科学技术成果,推动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做到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应当在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社会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深入调查分析,进行实验、论证,切实做到科学有效、技术指标先进。”
按照《办法》要求“承担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单位应当在花卉生产、经营、科研等相关领域具有较扎实的工作基础、丰富的经验积累和熟悉标准化工作的专业人员;应当制定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建立项目管理、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承担项目主体责任。”
中国花卉协会负责团体标准的总体规划和规范管理,负责团体标准项目的申请受理、组织评审、批准发布和宣贯实施等日常工作。中国花卉协会秘书处将定期开展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的申报工作。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将按照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审核、批准、发布、复审、废止等程序进行。
中国花卉协会分支机构、会员单位及相关科研教学单位均可单独或联合申请团体标准的立项。立项申请材料包括项目建议书、标准草案、制修订相关经费筹集方案以及其他有助于说明团体标准立项情况的文件等。中国花卉协会秘书处对立项申请材料初审后,组织专家组审核确定团体标准立项项目。确定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原则上由牵头单位负责组建起草组。起草完成的团体标准将由全国花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同意,最后,经中国花卉协会会长批准后正式发布。
来源:中国花卉园艺
记者:华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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